歡迎檢舉貪瀆不法,提供政風興革意見
- 檢舉貪瀆熱線:1999轉1743或02-23315519
- 傳真電話:02-23315519
- 檢舉專用電子郵件信箱:g11030530@mail.taipei.gov.tw
- 檢舉時請留下檢舉人真實姓名、地址以及檢舉內容,以便本處迅速處理
- 檢舉貪瀆獎金最高新台幣1,000萬元
- 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
檢舉貪瀆獎勵措施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政府將視法院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其金額最少新台幣30萬元,最高可達新台幣1,000萬元,標準如下:
法院判決情形 | 給獎金額(新台幣) |
---|---|
1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 67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 |
10年以上未滿15年有期徒刑 | 400萬元以上670萬元未滿 |
7年以上未滿10年有期徒刑 | 280萬元以上400萬元未滿 |
5年以上未滿7年有期徒刑 | 200萬元以上280萬元未滿 |
3年以上未滿5年有期徒刑 | 140萬元以上200萬元未滿 |
1年以上未滿3年有期徒刑 | 80萬元以上140萬元未滿 |
未滿1年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 30萬元以上80萬元未滿 |
又檢舉獎金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後,即應給予1/3獎金,俟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再給予其餘獎金。已發放之獎金,除檢舉人有誣告行為,經判決確定者外,不予追回。
檢舉貪瀆保護措施
前揭辦法並同時規定,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均有保密義務。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臺北市政府廉政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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