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處性騷擾防治措施:
1、同仁如遇性騷擾情形,得以書面、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本處人事室提出申訴。
2、本處性騷擾防治申訴管道:
(1)電子郵件:pkl03@gov.taipei
(2)傳真:(02)23708914
(3)人事室:(02)23815132轉分機293、367。
二、性騷擾案件懲處規定:
1、性騷擾行為經調查屬實且已結案者,機關應視情循法定程序於1週內啟動行政懲處作業,並核予「記過」以上之處分。
2、性騷擾行為經調查屬實且已結案者,當年度考績(成、核)應考列「丙等」或相當等次。
3、適(準)用公務人員陞遷法者,依該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有關「最近1年內對他人為性騷擾或跟蹤騷擾,致平時考核曾受記過1次以上之處分」規定,不得辦理陞任。
三、臺北市性騷擾防治服務專線:
本府社會局委託現代婦女基金會辦理之「臺北市性騷擾防治服務專線」:(02)2391-1067,已於112年7月31日正式啟用,可同時回應性騷三法有關申訴程序與權益等問題。
四、本府員工協談及本處關懷小組聯繫管道:
1、員工如有工作困難、壓力超過負荷等相關情形,經與主管商談並做成紀錄後,得申請由本處關懷小組訪談了解,進而幫助同仁改善工作情況。。
2、同仁亦得申請本府員工協談,每人每年可申請6小時免費協談,專線電話:(02)23451995轉分機4554。
3、本處關懷小組專線電話:(02)23815132轉分機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