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隸屬於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為本府二級機關,置處長1人、副處長2人、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專門委員各1人及副總工程司3人,下設5科、2隊、5管理所、1花卉試驗中心及5室等18個單位,組織架構圖如下:
處本部:包含處長、副處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專門委員、副總工程司、秘書、正工程司、約僱人員及技工。
本處各單位職掌如下:
一、園藝科: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等新建工程之勘測、規劃及設計等事項。
二、路燈科:路燈、公園照明與水電設備等新建工程之勘測、規劃、設計、施工、估驗、計價、驗收作業及結算等事項。
三、工務科:工程發包、簽約與土木、綠化、遊憩設施等工程之施工、估驗、計價、驗收作業及結算等事項。
四、品管及職安科:土木、綠化、遊憩設施、水電路燈與照明各類工程施工品質查核管理、工程維護管考、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之計畫督導、考核、訓練、宣導及管理等事項。
五、工程配合科:公園用地之取得,與其產權之變更、移轉、囑託登記暨建物與地上物、地下物之協調、補償及拆遷等事項。
六、園藝工程隊:綠地、廣場與行道樹之管理及維護施工等事項。
七、路燈工程隊:路燈與照明設施之管理、維護與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估驗及驗收等事項。
八、園藝管理所:花卉繁殖栽培、花卉展覽、士林官邸與相關園區設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維護等事項。
九、陽明山公園管理所:士林、北投區公園內設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維護等事項。
十、青年公園管理所:萬華、中正、大安區公園內設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維護等事項。
十一、圓山公園管理所:松山、中山、大同區公園內設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維護等事項。
十二、南港公園管理所:南港、信義、文山區公園內設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維護等事項。
十三、花卉試驗中心:觀賞花木之試驗、研究、推廣、病蟲害防治、苗圃、設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維護等事項,內湖區、陽明山區公園內設施物及植栽之管理維護等事項。
十四、資訊室:資訊作業設計、管理及推廣等事項。
十五、秘書室: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之管理與法制、公關、研考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十六、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十七、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十八、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