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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是否可放風箏?

一、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對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實施要點」規定,明訂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之距離範圍,另前述要點第三點規定「本要點所稱有礙飛航安全物體,係指經人為施放之風箏、天燈、煙火、遙控飛機、氣球或其他可能影響航空器飛航安全之漂浮或移動物體。」風箏有礙飛航安全物體。未經核准範圍內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者,依「臺北國際航空站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理處理要點」裁罰。

二、公園處所轄公園、綠地、廣場所在空域如未位於飛航管制之範圍,可施放風箏,惟考量都會中放風箏等行為有失控墜落等安全顧慮,故公園若鄰近民宅及道路處,以不鼓勵為原則。

三、經查公園處轄管中山區、大同區、松山區、內湖區全區及中正、信義、松山、南港、士林部分區域之公園、綠地、廣場屬飛航管制區,另位於博愛特區之公園(二二八和平公園及介壽公園)為全面禁止放風箏。可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https://drone.caa.gov.tw/)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空域查詢。

四、業務單位聯絡電話:青年公園管理所(02-23032451轉19)。

     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外縣市 02-2720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