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為降低本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影響,訂定 2項紓困措施,並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實施3個月。 | 111-09-02 |
2 | 為降低本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影響,訂定 2項紓困措施,並自111年5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實施3個月。 | 111-06-07 |
3 | 為降低本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影響,訂定 2項紓困措施 | 110-08-23 |
4 |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調整「減租」、 「延租」、「優息」措施方案 | 110-07-21 |
5 | 本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提供市有不動產租金紓困措施 | 109-10-28 |
6 | 本府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延長9大短期紓困措施實施期間,並調整「減租」、「優息」、「延租」及「停租」措施方案。 | 109-06-05 |
7 | 本府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加劇訂定9大短期紓困措施。 | 109-04-15 |
8 | 本府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加劇,訂定4項紓困措施,溯自109年3月1日起實施。 | 109-04-08 |
9 |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對本市經濟及社會衝擊,本府於109年3月25日推出「延稅」、「減租」、「減價」、「優息」、「補貼」、「降稅」等6大紓困措施 | 109-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