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蹟
一、呂朝陽於92年進入工務局公園處陽明山公園管理所服務,平日工作態度積極認真,任事負責且熱心服務。
二、自94年起負責所轄公園委外履約管理,認真負責,上班均提早到辦公室做當
日準備,102年起開始負責士林、北投區所轄公園公廁委外履約管理及全處租賃流動廁所履約管理業務,仍秉持勤走轄區公園,發現缺失立即通知承商改善,儘量做到零缺失、零扣款好的履約管理人,且積極主動聯繫環保局,詢問如何使公廁設備及清潔維護達到更好,進而與廁工及廠商溝通、協調如何改善,也因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在每個月的公廁評比中,獲得不錯的成績,106年全處特優公廁為71次,陽明所獲得12次,占全處比率16﹪,107全處特優公廁為78次,陽明所獲得14次,占全處比率17﹪,108年至11月本處特優公廁為124次,陽明所為40次,占全處比率32﹪,表現逐步向上,更於108年10月得到2座及11月1座特優100分的特優佳績,提升公園處榮譽,並提高公園公廁品質,為市民服務為優先。
三、107年度本所榮獲臺北市績優公廁評鑑 公園類-特優、108年度本所榮獲臺北市績優公廁評鑑 公園類-特優,該員的努力,功不可沒。
四、對於關渡花海、陽明山花季、辦理士林北投相關活動時,所需設置流動廁所期間,都盡心維護及巡查任何需改善的地方。
- 辦理「2017年陽明山花季」活動期間流動廁所工作,工作得力,嘉獎一次。
- 106年支援「士林四號共融遊具~食玩遊樂會記者會」流動廁所設置,工作得力,嘉獎一次。
- 辦理「2018年陽明山花季」活動期間流動廁所工作,工作得力,嘉獎一次。
五、 該員進公園處已16餘年,連續16年考績為甲等,主動不辭辛勞的態度,常於風災復舊期間,自動參與公園災害巡查通報及現場復舊工作,任勞任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