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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本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影響,訂定 2項紓困措施,並自111年5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實施3個月。

考量目前疫情嚴峻,為協助市民安心抗疫,訂定「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提供市有不動產租金減免措施」、「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提供促參及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減免措施」相關措施及申請書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