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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調整「減租」、 「延租」、「優息」措施方案

依110年7月14日本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189次會議決議辦理,調整「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提供市有不動產租金減免措施」、「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提供促參及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減免措施」、「臺北市動產質借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提供質借優惠措施方案」(相關措施及申請書詳如附件)。
本府110年5月28日府授財產字第1103021613號函發布之「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提供市有不動產租金減免措施」、「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提供促參及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減免措施」、「臺北市動產質借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提供質借優惠措施」並同時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