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114年度節電規劃及執行成效
一 、 節電計畫: 本處依據「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113年–115年)積極推動節電措施,並於本處網站自行公開節電工作相關規劃、實施作法及節電執行成效。 二、 執行目的: 推動本處節電措施,促進機關人員落實節能行動,以達每年用電量較前一年減少百分之一以上之目標。 三 、 採行措施: (一)、成立節能推動小組: 置召集人1人,由處長指派;主任秘書及各科室主管負責推動、督導與考核本處年度計畫之成效檢討;秘書室負責本計畫之主辦及幕僚相關作業並指定人員擔任「節能管理員」,負責執行節電任務,節能推動小組每2個月召開會議檢視節能推動措施成效。 (二)、購置及汰換設備: 1.已完成照明設備換裝為LED燈具。 2.已完成老舊耗電冷氣設備汰換。 (三)、節約用電: 1.下班後離開辦公室務必關閉不使用的電器。 2.午休或暫時離開座位,隨手關閉照明及辦公室電器,減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3.辦公電腦、飲水機、事務機器(如:影印機)設定節電模式,當停止運作 5~10分鐘後,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4.夏季辦公區域之冷氣設定控溫在26-28℃,並搭配風扇使用,提高冷房效果、每年定期保養冷氣設備、清洗濾網,維持良好降溫效能。 5.汰換電器優先選擇節能標章或1級能效標章產品。 6.利用窗簾等遮陽設備,減少太陽輻射熱進入室內,降低空調負荷及用電量。 7.發現電器、照明設備故障或異常時,立即通報管理單位修復。 8.電腦及螢幕關機後再關閉延長線電源,節省待機用電量。 四 、 節電成效: 本處114年總用電量為301,900度,較113年總用電量299,200度增加2,700度,約0.9%,後續本處 更精進各項節能措施,務求達成每年用電量應較前一年減少百分之一以上之目標。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